銀行條例修用語 官方實體不再提述特區政府 發布時間: 2026年6月15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國家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政府計劃在現屆政府任期完成檢視法例中過時或部分港英年代用語,除早前預告將提出第三批修訂,本報留意到,本周提交立法會首讀的《2026年銀行業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中作出近百條同類修訂,包括將「官方實體」(sovereign)定義刪去直接「特區政府」陳述,改為加入司法管轄區中「地方的管治當局」;草案同時建議將「海外」或「外地」字眼,統稱為「非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