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稱辦培訓非賣證書 縱違規亦具社會價值 發布時間: 2025年10月31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個人成長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本報揭發一批機構以「香港院校」為名在內地開設商學類專上課程,但未獲港府承認。其中一間機構「香港亞洲商學院」的「大陸校區校長」回覆本報稱,他們是實實在在辦培訓,並非純粹販賣證書的學店,又稱類似機構「多如牛毛」。校長承認經營模式可能違規,但主張公司服務對象為內地在職中小企中高層,他們因時間、能力或學歷背景難回到正規大學接受教育,亞商滿足他們持續學習需要,認為具社會意義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