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測應徵19職 輸勞前招聘疑搬龍門 空缺薪金工時異於廣告 勞處:會了解面試詳情
【明報專訊】僱主若以「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申請輸入外勞,須先本地招聘4星期。曾揭僱主無理拒聘本地人的藝術家程展緯今年6月起聯同「外勞政策研究小組」實測應徵17份工發現,有僱主於面試時提出的薪酬和工作地點與刊於勞工處招聘廣告的版本不同,亦有僱主在無交代原因下拒聘。本報記者兩次實測應徵亦發現,有洗碗工的招聘廣告稱毋須經驗,見工時僱主則稱需經驗,另有倉務員職位因記者缺乏「零售百貨」經驗拒聘(見另稿)。程展緯認為,勞工處應主動調查相關職位是否確有輸勞需要、相關空缺是否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