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除名難抵消違法利益 警倡共謀者免責鼓勵作證 發布時間: 2026年5月16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宏福苑大火惹社會關注大維修工程圍標問題,獨立委員會昨公開執法部門就樓宇維修之不當行為的證供及報告,警方與競委會均建議將圍標行為刑事化。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林啟初於證供稱,現行《競爭條例》主要罰則為罰款及取消涉事者董事資格,無法抵消違法行為的潛在利益,建議設立由指定機構執行的專門刑事法例,另倡考慮豁免起訴共謀者,以鼓勵提供其他途徑無法獲得並針對其他涉案者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