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禁煙周五刊憲 料7‧17生效 「先訂後審」下周呈立會 違者定額罰3000
【明報專訊】宏福苑大火後,政府擬落實地盤全面禁煙,昨日向立法會提交3項修例,當中兩項分別訂明建築地盤為指定禁煙區,勞工處職業安全主任可向在地盤吸煙者發出3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經「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落實,料7月17日生效。另一項修例訂明建築工程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如無採取合理措施確保地盤禁煙,最高罰款40萬元,預計下月17日由勞福局長在立法會提出動議,生效日期為經立法會批准後刊憲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