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放債人須每30日交債仔信貸資料 不擔心「真空期」亂借 許:借款人頻被搜尋可察問題

發布時間: 2026年3月30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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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因應低收入者過度借貸問題,財庫局建議加強規管放債人,其中明年6月起,所有從事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的放債人,須每30天向信貸資料平台「信資通」,提供借款人的個人信貸資料。被問到會否擔心借款人利用上載資料前「真空期」到處借貸,財庫局長許正宇表示,即使借款人資料未上載至系統,放債人仍能透過系統,獲悉該借款人被搜尋借貸資料的紀錄,「當不同放債公司都搜尋某借款人,就能察覺有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