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升校長審查 揭教師曾犯法求情作假
【明報專訊】56歲官校男教師前年獲考慮晉升校長,惟教育局在背景審查過程,發現他2011年在一宗侵犯版權刑事案自行求情時,訛稱任職補習老師。涉案男教師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辯方求情稱,被告出於不想影響家庭和學校而犯案,力陳本案有別於掩飾嚴重罪行的案件,又稱他將失去從事30多年的工作,冀法庭不要判監。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批准被告保釋至本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他的感化和社服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