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執業要求 建基現有專業培訓 發布時間: 2026年1月28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個人成長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教育局正研究修訂《教育條例》,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制及定期更新要求,稱旨在提升教師專業。教育局副秘書長(四)劉穎賢昨出席立法會政策簡報會提到,現時在職教師需每3年完成150小時的教師專業培訓,局方制訂執業證書要求時會以此為基礎,未達標者暫不能獲批證書。至於完成幾多小時培訓方為達標,她昨未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