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交換敏感資料或違競爭例 涵價格成本商業策略 競委會籲識別違法風險 發布時間: 2025年11月26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同行未必如敵國,但同行之間「交換敏感資料」,則有可能構成違反《競爭條例》行為,或會損害市場競爭。競爭事務委員會昨展開有關交換敏感資料的宣傳教育活動,協助企業識別及避免風險,並加深公衆認知。競委會表示,該會至今入稟的15宗案件中,有5宗涉及交換敏感資料,當中4宗已被裁定違反或牽涉違反《條例》,涉案人共被罰款約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