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令4年首知病人釋放令覆核權 重掌命運現曙光 事主盼處理精神病友可「將心比己」

發布時間: 2025年11月25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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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將心比己。」確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夏志偉,6年前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申請撤銷「有條件釋放令」時,好友在聆訊作供說的這句話令他印象尤深。那是他第四次覆核失敗,直至一年後醫院通知主動撤令,結束10年釋放令生涯。在守釋放令首4年,他不知身受釋放令所限,只知要準時覆診打針,猶如燈下摸黑;後來被告知覆核權利,曙光映入眼簾,使他頓覺可重掌命運。他認為這道曙光是所有精神病友應有權利,故提出司法覆核,期望憑經歷揭示制度不公,更冀醫療社福系統在處理精神病友時,能做到設身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