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告知病人釋放令覆核權 高院裁醫局違普通法要求
【明報專訊】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男子2010年遭強制留院,其後被頒下「有條件釋放令」(下稱釋放令),10年間須按指示覆診,違令可被召回醫院,他幾經覆核釋放令後,於2020年獲無條件釋放。他入稟挑戰醫管局沒告知病人有權覆核釋放令,昨日獲裁定勝訴。法官表示,含糊不清地談論人權並沒有用,案中受影響的精神病人未必知悉自己有權覆核釋放令,醫管局應採取措施向病人提供資訊。法官裁定醫管局和醫院違反普通法要求,押後處理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