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案判囚18年 「主腦」就刑期定罪上訴 發布時間: 2025年11月21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5男3女2020年初涉嫌製造炸彈或策劃3次爆炸,審訊裁定5人罪名不成立,3人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成立,早前被判監16年8個月及18年。被指是首腦的何卓為(圖)不服定罪及判刑,日前申請上訴;連同早已提出上訴的李嘉濱及張家俊,即罪成3人全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暫未排期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