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律師會:律師以後唔叫「事務律師」 操守指引已改名 話可提升專業地位

發布時間: 2025年11月15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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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法律專業分律師(solicitor)同大律師(barrister),一般習慣會叫律師做「事務律師」,以便區分。律師會噚日喺會員通訊話近日已修訂專業操守指引寫法,將「事務律師」改番叫「律師」,呼籲會員停用「事務律師」一詞,以提升香港律師嘅專業地位咁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