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告《大公報》誹謗案 申修訂狀書遭拒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20年入稟控告《大公報》文章〈亂港頭目謀『著草』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誹謗。黎一方早前申請修訂入稟狀和申索陳述書,包括指明會依賴另外101篇《大公報》文章反映該報對黎有惡意,並列出針對101篇文章的指控,惟《大公報》反對修訂,認為指控欠詳細。區院法官昨頒判辭稱,黎一方僅就其中3篇文詳述指控,批評黎一方的申請令人困惑且有缺陷,下令拒批申請,並頒下暫准訟費命令,要求黎一方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