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指構成關連交易蓄意隱瞞 康宏前董事等4人恢復定罪 發布時間: 2025年11月6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康宏前執行董事麥光耀等4人涉在康宏發行債券時,串謀詐騙康宏董事局,原審裁定罪成,其後獲上訴庭撤罪,律政司終極上訴。終院法官昨一致裁定,債券配售構成《上市規則》規管的「關連交易」,被告不誠實隱瞞康宏證券的角色,妨礙正當調查。終院裁定被告敗訴,恢復各人定罪,其中兩人須再次入獄。麥光耀因公務離港,法官着他回港後應訊歸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