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設上訴委會 成員全自房協

發布時間: 2025年9月11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語音朗讀:
1.0x
【明報專訊】房委會轄下天恩邨有精神病患者被指未有如實申報資產,收到遷出公屋信數月後自殺,事主曾向上訴委員會申述。房協推出富戶政策,住戶接獲「遷出通知書」後,亦可向房協的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但其成員皆由房協各部門的管理層組成,有別於處理房委會個案的「上訴委員會(房屋)」屬獨立法定組織,成員不得為時任房委會成員。被問到房協會否檢討成員組合,房協總監(物業管理)潘源舫昨說「不排除未來會視乎實際情况,我們可能會有些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