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署發採購新指引 投標須填廠址便實地查核 許正宇:目前主看文件 做了不應做的決定
【明報專訊】政府在完成調查採購「冒牌水」風波後,修訂指引以加強採購時的盡職審查。本報翻查政府物流署向部門發出新的《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當中約有10處修訂,包括加入政府可在「認為投標者沒有能力履行合約條款」下取消投標者資格,以及若涉製造商意見書,當中須列明製造商「按合約向投標者供應相關產品的明確承諾」及產品名稱和型號。條款亦要求投標者提供辦事處或製造廠地址及聯絡資料,讓政府人員實地查核產品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