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牌照今起申請 無牌可罰10萬囚3年 發布時間: 2025年10月13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衛生署今起接受診所牌照申請,約5000間診所中料約1500間須申請正式牌照接受規管,包括委任醫務行政總監及須呈報醫療風險警示及重要風險事件;餘下3500間小型執業診所可申請豁免書。日後無牌經營診所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3年,惟未公布罰則生效日期。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辦公室主任麥懷禮稱條例主要目的是規管集團式診所,保障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