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工傷未獲確定「與欺凌因果」 團體:《補償例》精神健康漏洞 發布時間: 2025年10月10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個人成長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阿樺(化名)於公院欺凌事件因情緒崩潰需求醫精神科,確診焦慮症和適應障礙症,事後嘗試向勞工處報工傷,但稱處方稱無法確定欺凌事件與其病况的因果關係。跟進事件的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項目幹事林凱汶認為,目前《僱員補償條例》就職場精神健康上仍有漏洞,即使工傷法例上短期內未能處理,當局亦應循職安健途徑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