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槍癡脫藏械罪 官:未證識分真假 發布時間: 2025年10月9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射擊競技場男職員2020年涉在家中收藏槍及彈匣等,被國安處起訴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後受審,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裁決。區院暫委法官劉綺雲稱,被告在玩具槍界有名氣,不代表他具備組裝真槍的知識,有可能只是意外買到真槍零件,不知它們的真實性質;另外,被告的兩把槍不具開火功能,現場也沒搜出可為它們新增開火功能的材料,無法證明被告打算把它們當真槍使用,裁定被告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