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在囚者搬電視至宿舍 3懲教助理控「入屋犯法」等罪 發布時間: 2026年6月16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3名駐守東頭懲教所的懲教助理涉嫌於2024年指示數名在囚者,將放在儲物室內只供在囚者使用的4部電視,搬上垃圾收集車,再由懲教助理駕車運送電視機到職員宿舍。該3名懲教助理否認入屋犯法等3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控方開審陳辭稱,其中一名被告在警誡會面中表示,有同事告訴他稱,「上面」批准把4部電視搬到職員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