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屋擬留180「儲備單位」 緊急安置劏房戶 發布時間: 2026年6月2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可持續發展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簡樸房條例》今年3月起實施。副房屋局長戴尚誠昨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表示,當局擬由7月1日起,要求市區及擴展市區的過渡房屋項目預留「儲備單位」作應急之用,安置有緊急居住需要的劏房戶,例如逼遷戶,而每個單位最多預留3個月,預料高峰期有180伙。有議員關注「儲備單位」數目是否足夠,戴稱不少劏房戶符合甲類(輪候公屋不少於3年)及乙類(居於不適切住房者)過渡屋申請資格,料數目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