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賄校長刪證據妨司法 官稱「例外事件」判緩刑 發布時間: 2026年5月27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屯門廠商會蔡章閣中學一名內地女家長企圖向助理校長提供1萬元賄款,對方拒收賄款後,她涉嫌與對方商討刪除證據。該家長早前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稱,案發時該家長感「緊張及唔知點算」,並低估法律後果。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稱,考慮到家長與控方合作,以及本案涉及「例外事件」,判處她監禁3個月,緩刑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