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事主互稱「老公老婆」 施駿興:為迎合對方

發布時間: 2026年5月15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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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涉於2008年非禮11歲女童及於2011年與她非法性交,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施在控方盤問時供稱,兩人互稱「老公老婆」是應事主要求,又說「第一兩次被迫咁叫」,後來為迎合事主。他稱不肯定情人節是否曾送自製玫瑰花燈,法官陳廣池質疑既然為自製,難以理解為何不記得。陳官亦關注,兩人分手後為何仍拍下施「揦埋面」的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