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運錢例首定罪 分批運2.8億黑錢 兩婦囚58及36月

發布時間: 2026年5月8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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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兩名女子涉於2018至19年分多次跨境運送共約2.8億元現金到港,早前各被裁定兩項洗黑錢罪成,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接納兩人只擔當「跑工」角色,但本案必對香港和內地金融系統帶來負面影響,分別判兩人監禁58及36個月。海關表示,本案是《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於2018年通過後,首宗涉及旅客跨境運送大量現金類物品而被裁定洗黑錢罪成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