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裝置深夜長關須申 鄧炳強:日間風險較低

發布時間: 2026年5月6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語音朗讀:
1.0x
【明報專訊】因應宏福苑大火,保安局提出修訂《消防條例》及其附屬法例6個方向,包括註冊承辦商如需在深夜持續關閉主要消防裝置,須於關閉前最少3個工作天申請,並獲消防處24小時內到場巡查及審批。有議員關注為何僅涵蓋深夜時段,保安局長鄧炳強昨日表示,日間維修工程持續時間不長,通常承辦商及管理員均在場,大廈居民亦獲悉相關測試,「相對風險較低」,若要求日間工程同樣申請「未必平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