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廉署主任稱「唔一定需要律師」 被告錄影口供涉不公免呈堂 發布時間: 2026年4月30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前天案件開審時,辯方指出被告孔少丹在為廉署以錄影會面方式錄口供期間未獲公平對待,反對錄影會面內容呈堂。暫委裁判官潘定邦前天聽取廉署人員證供後,裁定被告須就特別事項答辯,並以交替程序方式處理。被告昨就特別事項供稱,當日按廉署人員要求協助調查,抵達廉署總部後才知由證人變成嫌疑人,更受他人影響而沒聘請律師,自行接受錄影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