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家長賄款涉刪信息 助理校長妨礙司法罪脫

發布時間: 2026年4月30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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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屯門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拒絕收取內地家長1萬元賄款後,涉嫌在深圳酒店晚餐時與家長商討刪除涉案證據。助理校長否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稱,家長證供提及與被告深圳見面時,被告建議她刪除兩人聊天信息,但證供內容不清,未能證明兩人有否就刪除信息達成協議,以及在港傳送的信息是否涉及討論犯案行為,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