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調查從沒設限 不存「重納」常秘 談部門首長責任制 未回應之前解說不足否 發布時間: 2026年4月29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政府擬10月推行「部門首長責任制」,當局曾稱受查對象不包括大部分常任秘書長,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早前解釋,部門首長責任制中部門首長的定義不包括常秘,但若問題牽涉及常秘也會調查。她昨日再解畫,強調調查從來「無設一個界限」,不存在「重新納入」常秘。另外,有議員關注如何跟進已離職的受查者,楊太稱人員離職後調查仍會繼續,離職者也會面對「名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