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泳灘招商 可辦啤酒節 蝴蝶灣東灣大浪灣經營權至少3年 須付月費

發布時間: 2026年4月25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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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康文署昨日公布屯門蝴蝶灣、馬灣東灣、南區大浪灣3個泳灘引入「市場營運」模式,發展為康樂休閒及水上活動場地,營運者可考慮舉辦獨木舟、觀星、啤酒節以至小型音樂會等,邀請有興趣機構6月18日或之前提交意向書。署方文件透露,計劃委聘一間或多於一間營辦商,經營權至少3年,營辦商須向政府支付經營權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