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師涉狎男生證供不一罪脫 官斥「不合格老師」 發布時間: 2026年4月24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個人成長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中學男教師被指邀約居於兒童之家的15歲男學生上門,再趁機觸摸對方下體和替他手淫等,被控3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法官裁決稱,事主投訴後被告仍繼續聯絡事主,或導致他心情更矛盾,在不同階段說出事情不同版本,故無法排除事主揑造指控;但被告遭投訴後仍跟事主溝通,或涉妨礙司法公正,批評他「不是一名合格的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