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手長子或作代理人 湯家驊:可聘律師抗辯

發布時間: 2026年4月22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語音朗讀:
1.0x
【明報專訊】政府早前入稟向原訟法庭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當中涉及黎智英曾繳付的保釋金及罰款。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2條,「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因應違反國安法,政府可以申請充公財產,若黎智英一方有爭議,可以提出抗辯,並交由法庭裁斷擬充公的財產是否符合條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