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接「遷出通知書」15日內可上訴 平均2.3月達裁決 發布時間: 2025年9月9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接到「遷出通知書」的公屋租戶有權在通知書列明發出日期後15天內,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上訴。不少人關注整個上訴過程的時間,據4月房屋局於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的書面回覆,上訴委員會去年由接獲上訴至達成裁決平均時間為2.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