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否認廁格留字煽動 辯方質疑警威迫錄口供 患自閉及解離 「以為犯塗鴉」

發布時間: 2026年4月17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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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8歲男生涉於去年三度在尖沙嘴中港城男廁以馬克筆寫上「光時」口號、「炸死李家超」等煽動字句,他早前承認3項摧毁或損壞財產罪,但否認煽動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庭上播放錄影會面片段,被告聲稱寫上「炸死李家超」是為引起他人對李施政不滿,寫上「光時」口號是想令人憎恨政府。辯方爭議有關證據,稱被告曾遭警員威迫利誘錄取口供,且被告回答不合邏輯;相關警員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