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樓查滲水擬簡化 14天內發維修通知 年中試行 業主未遵可追1.7萬檢測費
【明報專訊】政府計劃今年中起在全港試行調查私人樓宇滲水新程序,在初步判斷滲水源頭後,直接向樓上單位發出維修通知,要求28日內完成檢查維修;業主若不遵從,政府在詳細檢查並確認滲水責任後,會向樓上業主追討不少於1.7萬元檢測費用,並向其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政府發言人稱,按現行程序,須在詳細調查且「無合理疑點」下才可發出「妨擾事故通知」,預計需71個工作天,新流程只需14個工作天便可發出「建議維修通知」,可加快解決滲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