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升學居港粵語不通 港籍生回流滬校 校長:教局新政非歧視 轉讀港校「結果不太好」
【明報專訊】教育局去年公布修訂,要求2028/29學年起,持受養人簽證者必須居港滿兩年才可獲專上課程資助,申請2027/28入讀則須住滿一年。87名內地家長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指局方去年才公布政策,子女趕不及入學,一年規定亦帶「歧視」,希望推翻。有在上海開辦DSE課程的中學校長表示,港府做法不涉歧視,但低估了學生來港讀書的難度,稱該校今學年有港籍生因新政策赴港讀書,結果因不適應粵語「回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