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編自導」案件助還押犯減刑 兩人分別認妨司法洗黑錢 發布時間: 2026年3月28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一名還押犯被指於2021至22年,串謀他人「自編自導」管有非法槍械、炸藥或毒品案,讓囚友以提供罪案線報為由申請減刑。在案中負責安排「罪犯」和槍械的男子,以及另一名負責收取報酬的男子,昨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分別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和洗黑錢罪。暫委法官李志豪將案押後至4月30日判刑,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