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有手令亦無權索密碼 學者:新修訂局部改變普通法蒐證權 發布時間: 2026年3月25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本港法庭過去曾多次處理受查人須否交出電子設備密碼的案件。翻查資料,在民陣岑永根案,上訴庭稱裁判官或警方不能強迫受查人交出電話密碼。另在張家豪案,原訟庭信納證監會檢取手機是按關鍵字搜索,減少看到無關案件的資料或私隱,確立證監會要求受查人交出密碼並無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