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監管不足 材料毋須政府審批 發布時間: 2026年3月20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代表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昨在聽證會陳辭指出,維修工程監管標準及制度「確實有不足之處」。杜說,就永久工程材料而言,香港法例分為「小型工程」及其他工程,宏福苑樓宇維修工程造價雖達3.3億元,政府仍按註冊檢驗人員報告,界定擬議工程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MWCS)規管,而在此安排下,承建商提交的建築材料選用或使用,毋須政府批准或審核,依賴註冊承建商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