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收祖堂地擬免全員同意 仍可付補償金 交土審處裁補償額限期半年 減付利息 發布時間: 2026年3月18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香港 國家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政府擬於北部都會區加快支付收地補償,包括就補償個案轉交土地審裁處裁定補償額設6個月限期,以及收祖堂地時毋須全體成員一致同意,仍可向司理付補償金。上水區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表示,部分司理離世後難以改任,令政府不能發放收地補償,建議政府趁機放寬改任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