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接納檢控基礎「支聯會非倡修憲」 裁表證成立 下周二展辯方案情
【明報專訊】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李卓人及鄒幸彤早前作出中段陳辭,稱控方未能就二人罪行提供表面證據,要求法庭裁定二人毋須答辯。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法官指出,控方其中一項檢控基礎是,即使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可以合法合憲下修改,支聯會及被告不是倡議修憲運動,而是煽動他人以非法行為推翻中共領導,裁定控方就此基礎的舉證表證成立,各被告須就控罪答辯。案件押後至下周二續審,屆時開始辯方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