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否開業主會商安置 民署:不適合經法團 發布時間: 2026年3月14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宏福苑大火後,政府解散原任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委任管理人。政府最近提出宏福苑居民安置方案,對於合安會否就安置方案召開業主大會讓業主商討,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本報稱,屋苑單位業權屬於不同業主,業主均能各自做選擇,「不適合透過法團處理有關方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