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違契案獲撤罪 律政司不擬上訴 政府:判辭明指違約 惟未達「欺詐」門檻

發布時間: 2026年3月12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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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與前行政總監黃偉強違反租契,向科技園公司隱瞞力高顧問租用將軍澳工業邨處所,兩人於2022年被裁定欺詐罪成,黎判囚5年9個月及罰款200萬元,黃判囚1年9個月,其後提出定罪上訴;上訴庭上月底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撤銷刑罰。政府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說,經綜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律政司不會就本案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