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有兒童心理學博士有清華畢業 辯稱付面試訓練費行政費 官拒納
【明報專訊】6名被告在審訊中選擇作供,判辭提及這些家長的背景,當中不乏高學歷者,他們就提供款項有不同辯解,包括用於非正式(unofficial)行政費用、購買英基債券、兒子接受面試培訓的學費等,皆否認是賄款。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拒絕接納各人說法,更以其中一名被告是兒童心理學博士的背景,稱其兒子接受K1面試的問題不是什麼艱辛且難以預測之事,被告花費10萬元請學校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提供面試培訓,令人費解及有違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