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刑期上訴同駁回 官:言行多寡無分別

發布時間: 2026年2月24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語音朗讀:
1.0x
【明報專訊】除了何桂藍,其餘11名上訴人亦上訴刑罰,昨均被上訴庭駁回。3名法官於判辭指出,原審將量刑定於7年並非明顯過高,涉案謀劃目標是要香港特區憲制秩序陷入混亂,各上訴人懷有上述目的參選,參選期間言行多少並無分別,倘謀劃涉及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量刑甚至可在7年以上。法官又認為,原審向「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加刑12個月,並命令鄒的刑期與另涉暴動案刑期分期執行,使他總刑期達12年10個月的做法,亦無可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