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訂後審」設委會把關 上屆降至兩成 梁美芬:安全帶事件「好提醒」 應多關注附例審議
【明報專訊】巴士安全帶修例風波引起社會對立法會審議附屬法例關注。政府常以「先訂立後審議」形式修訂附屬法例,除非立法會議員提出修訂,否則附例便告生效。政府每年向立法會提出過百項「先訂立後審議」修例,議員可成立「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履職「把關」審議,但本報統計顯示,立法會成立委員會審議比例減少,由選舉改制前平均兩成多至近四成,跌至剛過去一屆平均不足兩成(19.88%)。有資深議員同意,議會日後會應加強審議附例以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