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犬食肆暫最多千間 不繫繩可囚 客店同有責控制 年中發牌不包火鍋烤肉店

發布時間: 2026年2月4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語音朗讀:
1.0x
【明報專訊】寵物友善空間日益受重視,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研究容許狗進入食肆,相關政策有新進展。政府擬於今年首季向立法會提出修例,讓食肆申請容許顧客攜犬,年中批出第一輪申請,首輪食肆名額500至1000個。按當局建議,食肆經營者和攜狗顧客均有責任控制入店的狗,如以牽引帶控制,違者最高監禁3個月及罰款1萬元。政府發言人補充,若有特殊情况如狗破壞、抓爛店內設施,應視乎現場實際情况依據雙方的民事責任處理,若狗傷人亦有其他法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