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豁免阻前夫提告 捷克領館職員敗訴
【明報專訊】一名任職捷克駐港總領事館女子,早前跟丈夫離婚後將兩名兒子從捷克帶往香港讀書,被前夫質疑違反離婚訴訟命令。律政司長早前應捷克當局請求入稟高院處理事件。高院去年12月15日頒下判辭,司法機構昨上載於網頁,判辭披露母親一方聲稱為領事館人員,香港法院對她沒有司法管轄權,但法官認為安排子女來港不屬領事職責或「主權或政府性質」行為,她在本案沒有國家和領事豁免權,裁定她帶兩子來港屬錯誤。法官下令她支付兩子返回捷克的機票,並向前夫支付23萬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