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助鄒家成獄中帶走文件 終院准上訴 發布時間: 2026年1月22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正因初選案服刑的鄒家成,2023年還押時透過女助理律師將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的表格攜離收押所,二人同被裁定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成,分別判監3天及罰款1800元。二人不服定罪上訴被駁回,鄒獲改判罰款1800元。助理律師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案件昨聆訊,終院法官認為申請方所提出法律觀點可供爭辯,法庭應釐清相關規例,批准上訴許可,案件排期5月27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