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遮仔會 未履社服令 官准前警長多一年履行 發布時間: 2026年1月21日 新聞來源: 明報 查看原文 分類: 國家安全 香港 語音朗讀: 廣東話 普通話 播放 停止 語速: 1.0x 【明報專訊】一名前警長於2018年向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未償還債務,騙取貸款約6.2萬元,另在申請延遲退休時訛稱沒有欠債,遭廉署落案起訴後,承認各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及欺詐罪,去年2月被判處22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其後沒履行部分社會服務,違反社服令要求。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下令再給予被告多一年時間完成社會服務令。